题目内容:
案情: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判决宣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程序。但同时为防止谭某家人转移财产,该法院遂于报请死刑核准当日没收谭某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于9月3日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并送达到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前谭某揭发原任职单位一领导的重大行贿、受贿犯罪事实(后查证属实),但原审人民法院院长认为谭某主观恶性大,仍然决定于9月18日执行死刑。当日在司法警察的临场监督下,完成了死刑的执行。
问题:
本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