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深圳的新苗科技有限公司将新加坡的泛海集团诉至法院,要求泛海集团支付技术转让费60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两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泛海集团在调解书生效后的30日内支付转让费及利息共计610万元。为了保证协议的履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上海的大发集团为泛海集团提供担保,大发集团表示同意。法院依此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各方时,大发集团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法院在对两公司进行调解时,应当公开进行,但新苗公司和泛海集团均同意不公开进行的除外 A.法院在对两公司进行调解时,应当公开进行,但新苗公司和泛海集团均同意不公开进行的除外
B.双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B.双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C.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违反了处分原则
C.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违反了处分原则
D.由于大发集团拒绝签收调解书,因此大发集团不承担担保义务,但其拒签行为并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D.由于大发集团拒绝签收调解书,因此大发集团不承担担保义务,但其拒签行为并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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