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4年9月,上海金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被批准在浦东某
地区建一栋大型写字楼。为此,金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先期投入开发成本达30万元。1 1月,上海市
人民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经调查证实,该写字楼位置选取不尽合理,如果建成会大大影响当地居民
的采光和其他方面日常生活。为此,上海市人民政府又撤回了对金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房许可,
致使后者遭受到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根据行政法基本原理对此事加以评论。
答题要求:
1.用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