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2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3. 78%,并与其关联企业丙幼儿食品公司和丁电子公司约定,由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2. 56%和1. 47%。之后,甲公司继续收购,到3月28日,甲公司才下单收盘,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并要求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但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2. 51%。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赵某为董事长。赵某上任后不久,有下列行为:(1)甲公司董事长徐某为购买豪华住宅,要求赵某以乙公司的红旗轿车一部作质押,向不知情的王某借款1 00万元。(2)赵某操纵董事会决定投资500万元研制开发一套游戏软件,只有董事王某反对。后由于这套软件带有色情色彩,被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造成公司直接损失700万元。(3)与丁公司签订协议,以低于市场20%的价格向丁出售电脑配件,以帮助丁公司抢占市场份额。此外,赵某对乙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解散监事会,设两名独立董事兼任监事,并且董事会不再设常务秘书。赵某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但都被董事会拒绝。
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戊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假如甲公司以此为由,对股民张某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3.在徐某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王某能否就乙公司的该红旗轿车行使质押权?为什么?
4.对乙公司因为投资开发软件所造成的损失,董事会是否要负赔偿责任?董事王某能否因其未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
5.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乙公司受到的损害,按照法律途径应当如何救济?
6.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做法正确吗?股东可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赵某对乙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