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0年4月,某私营公司经理张小同新华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因货源紧,合同只履行了一半。新华贸易公司即向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以张小诈骗为由,将张小行政拘留。20天后,张小的私营公司筹足尚欠货物,但公安局仍不释放张小。张小的妻子避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张小被释放后,即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县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决定,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在复议未果的情况下,即向县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期间,县公安局私下与张小协商,答应赔偿损失,要其撤诉,并表示,如不撤诉,将以诈骗罪逮捕张小。张小不得已,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县公安局则拒不应诉,在两次合法传唤后,仍拒不出庭。在法院缺席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妁判决。请回答第题。 关于张小与新华贸易公司的纠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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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