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事业单位,乙单位为行政单位。2×19年度,甲单位和乙单位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如下:(1)甲单位部分事业收入采用财政专户返还的方式进行管理。2×19年2月5日,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5000000元。2月15日,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专户。3月20日,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5000000元。
(2)2×19年4月13日,甲单位收到丙公司捐赠的一批实验器材,根据丙公司提供的凭据,该批器材的价值为100000元,为了将实验器材运回,甲单位支付了1000元的运输费。
(3)2×19年10月,甲单位对外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收入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4)2×19年10月9日,甲单位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三季度水费105000元。10月18日,财政部门经审核后,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向自来水公司支付了该单位的水费105000元。10月23日,甲单位收到了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5)2×19年9月5日,乙单位接受其他部门无偿调入物资一批,该批物资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为20000元,经验收合格后入库。物资调入过程中该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运输费1000元。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1),编制甲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
(2)根据上述资料(2),编制甲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
(3)根据上述资料(3),编制甲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
(4)根据上述资料(4),编制甲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
(5)根据上述资料(5),编制乙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