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18年1月1日,甲公司按面值发行40000万元的3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年末付息一次。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后即可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股票,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甲公司2×18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0000万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500万元。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实际利率,计算2×18年甲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为( )元/股。
A.2.55 B.0.15
C.0.25
D.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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