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民法典》305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现下列( )情形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 优先购买权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发生变化
B.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且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时
C.未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
D.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间内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的要求
E.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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