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期600天,约定每提前一天奖励0.5万元,每推迟一天罚款0.7万元。当施工到120天时,监理工程师对某种工程材料检验,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承包人整个工程停工10天。此后工程进行到200天时,业主提出变更设计,又造成承包人部分工程停工20天。若全部工程停工一天损失3万元,部分工程停工一天损失1.2万元。后经承包人加班加点赶工,最终工期为607天。 问题:
根据上述背景情况,分析说明承包人在何种合同规定下,通过何种办法,能够争取到多少补偿?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