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卫生局经政府批准决定搬迁其市区内的新兴村,因新迁入地址及房屋质量等问题,新兴村大部分村民(共103户)感到不满,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村民委员会也认为市政府批准卫生局搬迁该地的决定不甚合理,但考虑到与市政府的关系,认为不宜提起行政诉讼而应当先通过申请复议解决。少部分村民(共30户)认为应该听从政府决定。问题:
1.在上述事例中,谁能够充当行政诉讼原告?
2.若新兴村103户村民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中有无第三人,若有,请指出;若无,请说明理由。
3.若新兴村103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如何解决因原告人数众多给诉讼带来的困难,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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