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材料,回答题。住所地在北京市东城区的鑫诚公司与住所地在上海市静安区的贝尔公司签订了一份自行车轮胎加工合同,价款数额为200万元。合同在A市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B市C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轮胎尺寸不达标,导致组装无法正常使用。于是鑫诚公司与贝尔公司发生争议,鑫诚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A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甲仲裁委员会和乙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A市)。
在协商过程中.鑫诚公司与贝尔公司达成补充协议,选择甲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案件应由甲仲裁委员会仲裁
B.案件应由乙仲裁委员会仲裁
C.仲裁条款无效
D.本案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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