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立法权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在不违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前提下制定法律 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之规定,可以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完善
C.《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由全国人大自行决定起草,在征求港澳各界意见、吸收港澳各界人士参与的基础上自行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任命相关的起草委员会委员,并由全国人大通过施行
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