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通过招标确定乙公司为中标人,并签署了施工承包合同。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2个月内,乙公司要求进驻工地执行合同,甲公司却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一年后,甲公司因政策原因宣告注销。为此,乙公司将甲房地产公司为第一被告,丙招标代理公司为第二被告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该案件起诉至当地法院后,第一被告没有出席,第二被告和原告双方律师在法庭举证辩论,庭审后,法院主审法官询问丙招标代理公司和原告乙公司是否愿意调解,丙公司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判决,2个月后,乙公司根据可能的判决结果经过研究提出撤诉,法院同意并通知丙公司,本案终结。
【问题】
1.本案例中体现了调解的什么特点,除此之外调解还有哪些特点?
2.本案例的调解属于什么类型的调解?
3.如果本案例的争议采用争议评审,则其程序是什么?
4.合同争议解决的原则有哪些?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