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泰康公司与鑫盛集团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泰康集团在A市S区为鑫盛集团建设一栋多功能写字楼,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泰康公司所在地的E区法院或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处理"。后因工期问题发生争议,鑫盛集团将泰康公司诉至S区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S区法院应当受理鑫盛集团的起诉,因为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仲裁协议自始无效 A.S区法院应当受理鑫盛集团的起诉,因为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仲裁协议自始无效
B.S区法院不应受理鑫盛集团的起诉,本案应当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B.S区法院不应受理鑫盛集团的起诉,本案应当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C.若S区法院已经受理了鑫盛集团的起诉,则其应当将案件移送给E区法院,因为本案中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
C.若S区法院已经受理了鑫盛集团的起诉,则其应当将案件移送给E区法院,因为本案中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
D.S区法院在立案受理鑫盛集团的起诉后,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法院
D.S区法院在立案受理鑫盛集团的起诉后,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法院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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