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五起诉韩林要求其支付拖欠的三个月房租共计1.5万元,王五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韩林辩称,其已在一周前付清了全部房租且王五已经出具了收据,但韩林未能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后一审法院判决韩林在7日内向王五支付房租及利息共计1.7万元。韩林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中其向法院提交了王五亲笔书写的收据,并称在一审中未能找到该证据而无法提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对于韩林逾期提交的收据,法院不予采纳 B.对于韩林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可以根据王五的意见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C.对于韩林逾期提交的证据,法院应当予以采纳并对韩林进行罚款
D.一审法院的判决违反了处分原则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