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题目分类:公共基础知识 题目类型:简答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关于甲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具备原告资格,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甲贸易市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以支援市场建设为由向甲贸易市场捐赠2 000万元,甲贸易市场将一栋大楼作价4 0 甲贸易市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以支援市场建设为由向甲贸易市场捐赠2 000万元,甲贸易市场将一栋大楼作价4 000万元出售给乙公司。但该大楼实际价值6 分类:公共基础知识 题型:简答题 查看答案
现新奇公司业已成立,其股票获准上市交易,大股东碧海公司欲将其持有的1亿股法人股减少至6 000万股。对碧海公司减持股份的 现新奇公司业已成立,其股票获准上市交易,大股东碧海公司欲将其持有的1亿股法人股减少至6 000万股。对碧海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 分类:公共基础知识 题型:简答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