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王某是D公司劳动合同制工人,在粉笔车间工作,该车间在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环境极差。2010年2月,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后,王某被确诊为患有尘肺病,住院3个月后出院上班。出院时,医院根据诊断要求王某不要再从事原岗位劳动了。王某返回D公司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要求调离原岗位。但人力资源部2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当王某再次催促人力资源部领导为其调动工作岗位时,人力资源部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王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过调查了解,王某在产生粉尘的工作岗位工作多年,被确诊为尘肺病,有医院诊断的诊断书。尘肺病属职业病。医院认为王某不宜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建议D公司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这是职业病人的合理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王某在确诊患有尘肺病后,D公司人力资源部仍要求其继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违反了职业病保护规定,是违法的,故裁定D公司为王某调换工作岗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