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8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8年10月31日。9月30日,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下列主张中,有法律依据的是(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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