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新建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48000m²,地下二层,地上六层,中庭高度为9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经公开招投标,总承包单位以31922.13万元中标,其中暂列金额1000万元。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预付比例为15%,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额时开始扣回,主要材料所占比重为65%。进场后,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现场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方案: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由现场唯一的持有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其他人不得进行电工作业;该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50mm。预拌混凝土进场时,供方提供了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进行了相应的检查验收工作。 合同实施过程中,某分项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导致该分项工程量变化幅度达20%,合同专用条款未对变更价款进行约定。施工单位按变更指令施工,在施工结束后的下一个月上报支付申请的同时,还上报了该设计变更的变更价款申请,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
【问题】
1.现场临时用水包括哪些方面的用水?现场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方案中有哪些错误,说明理由。
2.列式计算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采用预拌混凝土时,供方应提供哪些资料?
4.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申请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