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4年2月1 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A市商业局与B村签订了征地协议,商业局将在B村建一小商品批发市场,需征用B村土地300亩。协议签订后,商业局按期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被征地的村民也大多按期腾交了被征用的土地。惟有花农刘某对其承包的10亩责任地要求补偿150万元。为了保护花农的积极性,征地办同意补偿刘某16万元,并由村里另给刘划一块集体土地,作花木移栽用。但刘某仍表示不能接受。后经专家评估,刘某的花木最高价值4.5万元。于是,A市土地管理局对刘某阻碍国家建设用地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刘某3日内交出被征用的土地,并对其处以6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有人认为:本案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不应被征用,请问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