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普通中学为提高毕业生的升学率和考入“重点”的名额而“因材施教”。在年初就要求毕业班同学参加本校组织的“高(中)考预考”,按“预考”成绩重新分定班级。让“高分班”学生得到特别的“重点保护”:配备最优的师资和设施、资源,并准备通过某些“有关系”的家长或其他人员,通过非正规渠道甚至非法手段(如修改学生原始档案材料等)帮助部分学生伪造“少数民族的户籍”、特长奖励等假材料、假证明,使之享受高(中)考的政策性加分;而对“低分班”的学生则“动员”他们放弃报考“重点”,让其选报(限报)“专科或高职学校”(职高);同时,还要求那些“升学无望”的学生放弃报考提前离校。后经一些学生家长反映到媒体,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则着手查处。从违法侵权的视角分析该学校的教育管理行为。
(分析思路提示:该校的做法是否违法?违法主体有谁?违反了哪些法律或法律规定?违法主体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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