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9年12月刑满释放。乙和甲是好朋友,二人私交甚笃。某日,甲和乙预谋,去郊区某联排别墅区盗窃。甲事先踩点,发现其中一家主人经常外出游玩,家里很少有人,遂商议和乙一起行动。2010年5月313晚,甲乙冒充送外卖的,骗过门卫进入别墅区,躲在别墅区的一片灌木丛中。至午夜时分,二人潜入事先踩好点的别墅中,进入一楼房间大肆翻找财物。因动静过大,惊起了主人雇佣的看守别墅的清洁工(男,43岁)丙,丙从二楼卧室下来察看,甲乙各拿出自己携带的尖刀,威胁丙不要出声,丙苦苦哀求,说自己只是一个清洁工,不会声张,并欲转身上楼。甲不允,怕丙报警,将丙手脚绑起来,并用毛巾堵住丙的嘴,丢在一边,甲乙二人继续翻找财物。甲乙二人找到大量珠宝首饰后离开。走出几十米后,甲对乙说:“你先等一会,我回去一趟。”乙问:“还回去干嘛,快走吧。”甲未予理睬,径直回到一楼房间,将被绑住的丙杀害后返回和乙会合。乙看甲手上有血,大惊问:“怎么回事?”甲说:“我把那个清洁工杀了灭口。”乙说:“不用杀他吧?”甲说:“你懂什么!不杀他我们很快就会被抓住。”二人快速逃离现场。2010年5月7日,甲乙被警察抓获归案,并交代了其上述犯罪事实。赃物(珠宝首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万元。问题:
1.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2.甲乙的行为如何量刑?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