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4年1月3日,孟某向好友曹某借款1万元,借期1年。3月1日,孟某前往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出差。3月8日,孟某因乘坐MH370飞机下落不明。2016年3月8日,曹某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孟某失踪。法院公告3个月后,于2016年6月8日宣告孟某失踪并指定妻子刘某为财产代管人。2018年7月5日,曹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请求刘某偿还孟某所欠1万借款。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曹某的债权于2016年3月8日中断重新起算 B.刘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向曹某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C.曹某可以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期间
D.如刘某私自向曹某偿还12000元,曹某依法构成不当得利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