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王、李、赵四人为某厂职工,从2006年起四被告携带工具到电厂盗割高压线,其中一次盗割的是尚未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另外三次盗割的是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在共同犯罪中,赵某参与盗割尚未使用的高压线一次,被告王、张、李各参与盗割已经交付使用的高压线三次。上述被告人每次作案后,由赵先将高压线藏在家中,然后再开车将赃物运走卖掉,赃款被共同挥霍。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问题。
张某构成何种犯罪?( )
A.
盗窃罪 B. 破坏电力设备罪
C. 渎职罪
D. 窝赃罪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