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3月,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A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成立两周后,甲指使财务人员将l20万元转入其他公司账户,并将该款用于偿还个人借款。当年5月,甲又向银行贷款,A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盖章。乙对甲的做法极为不满,欲转让自己的股权,但甲不同意。2009年3月,A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因含有法律禁止的添加剂,被工商局罚款l0万元,未售出的保健食品被销毁。此事经媒体披露后,众多消费者找到A公司,要求退货并予以赔偿。 请回答题。
甲将120万元转出并用于偿还个人借款的行为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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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