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第36号)第一条规定,过失

题目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第36号)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 A.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B.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C.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D.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E.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规定,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规定,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  )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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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They believe they're natural born leaders.②Their one leader

①They believe they're natural born leaders.②Their one leadershiptool is vol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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