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与乙银行约定,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期间,甲企业每月向乙银行借款1000万,预定最高限额为3.6亿元,丙用自己的一幢高级大酒店为甲企业设定了抵押。2017年1月,丙向丁银行借款,又以其高级大酒店设定抵押4000万。2017年2月,在经过丙的同意之后.甲乙协定,将借款期限延至2019年4月30日,总额增加至4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所设定的两次抵押都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是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旦经过抵押权期间.抵押权消灭 B.如果到期甲有3.8亿不能偿还,大楼拍卖,得价款4亿元.此时乙只能在3.6亿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C.如果乙银行将对于甲企业的债权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不随之而转让
D.如果甲企业在2015年9月曾经向乙银行借款2000万元,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后,甲乙可以约定将2000万元的债权转入最高抵押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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