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年初,17岁的小王、小孙、小陆给小邹过18岁生日。从未沾酒的他们,醉后犯下傻事——拦路抢劫。他们的青春本来将有几年在大墙内度过,一项新制度使之得以改变。这就是某市青少年事务署与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名为“诉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行诉讼程序。对于本案例中的四个青少年,在“诉前考察”阶段,作为社工的你决定采用哪些社会工作方法进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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