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10月,新鑫有限公司成立,以装修装饰为主要经营范围。2011年3月,张强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5%,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但公司财务报告上一直显示没有任何盈利。张强向公司提出查阅财务会计账簿的请求,遭到拒绝。后经张强调查取证,是董事长吴金贵和财务总监陈圆圆恶意串通隐匿并销毁了部分财务原始凭证等文件。2013年2月,张强因为其他债务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在新鑫公司中的全部股权,2013年6月,张强欲以知情权受损为由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张强可以要求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张强如果出资有瑕疵,不能查阅公司的原始凭证
C.张强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D.张强可起诉请求吴金贵和陈圆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