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的方式,从非关联方处取得了乙公司60%的股权,于同日通过产权交易所完成了该项股权转让手续,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股权后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甲公司定向增发普通股股票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市场价格为4元,甲公司另支付证券机构发行费用100万元。该交易事项不构成反向购买。 (2)乙公司2×18年1月1日(购买日)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信息列示如下:股东权益总额为5000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40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3)乙公司2×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500万元,年末向股东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0万元,尚未支付。乙公司当年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0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4)2×18年7月10日,甲公司将其原值为400万元,账面价值为240万元的某无形资产,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无形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甲公司和乙公司均采用直线法对其进行摊销,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假定: (1)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2)不考虑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抵销。 要求: (1)编制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 (2)计算合并商誉的金额。 (3)编制2×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到权益法的会计分录。 (4)编制2×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有关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