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火车站周边治安混乱状况由来已久,一些店铺专宰外地游客,这些店多为茶馆,店老板雇人以低价看黄色录像和有“小姐”作陪为诱饵游说外地游客候车。旅客上钩后,在店内喝茶收费1 0元至20元不等,而喝“洋酒”(其实是白酒兑可乐)则收费1 00元一杯。而接受“特殊服务”的游客则要被宰一两千元。旅客稍有反抗,便会出现数名彪形大汉恐吓。旅客被迫就范后,为防止其报案,店内还会派人跟随“送”旅客进站上车,群众对火车站周边的治安状况反映强烈。后来当地派出所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给其中4家宰客的店铺挂上了“黑店”牌匾,白底黑框黑字,正中是偌大的“黑店”两字,上面写有“站前派出所授”,下面还有举报电话,格外醒目。挂牌的同时,这四家店被取缔,相关人员受到治安处分。“黑店”牌匾挂上后,迅速引起火车站周边过往人群的关注,不少过往旅客和群众为此叫好,认为是大快人心的措施。
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