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1)2×13年1月1日,新华公司以银行存款4400万元,自M公司购入N公司80%的股份。在此之前,新华公司与M公司无关联方关系。 N公司2×13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4600万元,其中股本为16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900万元。 N公司2×13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N公司账上除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N公司2×13年度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40万元。当年购入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股权投资)因公允价值上升确认其他综合收益40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 2×13年8月新华公司向N公司销售甲商品200件,该批商品的购买价格为每件4万元。甲商品每件成本为3万元。 至2×13年12月31日N公司对外销售甲商品100件,每件销售价格为4.4万元(不含增值税);年末结存甲商品100件。 2×13年12月31日,甲商品每件可变现净值为3.6万元;N公司对甲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 (3)N公司2×14年度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1000万元。2×14年N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已扣除所得税)。 至2×14年12月31日,N公司对外销售甲商品20件,每件销售价格为3.6万元(不含增值税)。 2×14年12月31日,N公司年末存货中包括从新华公司购进的甲商品80件,甲商品每件可变现净值为2.8万元。甲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为96万元。 要求: (1)判断新华公司合并N公司的合并类型、说明理由,并计算新华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2)编制新华公司2×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与内部商品销售相关的抵销分录。 (3)编制新华公司2×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对N公司个别报表调整、对N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分录及相关的抵销分录。 (4)编制新华公司2×1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与内部商品销售相关的抵销分录。 (5)编制新华公司2×1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对N公司个别报表调整、对N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分录及相关的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