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6年7月,成某大学毕业后与某机器制造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成某从事设计制图工作,月薪2000元,如果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成某终止劳动合同。2010年5月,成某外出旅游时遭遇车祸,手臂伤残,在家休息了5个月后,回到公司上班。由于手臂伤残,公司作出了30日后与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成某听到此消息后,向公司提出质疑,认为自己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即使要终止合同,也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公司经理拿出劳动合同对成某说:“这是白纸黑字,你自己签的终止合同的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终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成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成某的申请书之日起( )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A.5 B.7 C.10 D.15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