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份发生的经营业务如下: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红宝石项链,旧首饰作价15万元,实际收取含税金额25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新首饰零售价50万元,实际收取含税金额22.6万元。 (2)零售镀金项链和银手镯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67.8万元,其中镀金项链收入21万元,银手镯收入46.8万元。 (3)外购一批银首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商城将该批首饰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城没有同类银首饰的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为6%)。 (4)将一批金首饰用于抵偿所欠丙公司债务,已知同类金首饰的平均不含税售价为20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25万元。 (5)将一批玉石首饰委托某外贸企业出口,取得收入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 (5)说明业务(5)适用的消费税出口政策。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