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先生为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从中国境内任职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8000元,其中包含境内企业支出甲先生实报实销住房补贴每月5000元。 (2)2月,为境内某企业提供咨询取得劳务报酬40000元。 (3)5月,从商场购买一套西服3000元,获赠高级领带一条,市场价200元。另外商场对累积消费达到50000元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抽中洗衣机一台,价值1500元。 (4)6月,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2000元。 (5)2019年甲先生任职的上市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9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甲先生股票期权3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9年9月28日起甲某可以行权,2019年9月28日甲先生以施权价购买股票3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5元/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先生1月取得的工资收入和住房补贴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先生2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甲先生5月从商场取得赠品、抽奖收入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简要说明理由。 (4)计算甲先生6月取得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 (5)计算甲先生行使股票期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