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县城的甲石油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1)开采原油10000吨,当月对外销售8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4.8万元;开采稠油3000吨,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 (2)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850万立方米,对外销售600万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待售250万立方米。 (3)将开采的原油自用300吨,其中200吨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50吨用于加热、修井使用,50吨赠送给关联单位。 (4)进口原油6000吨,支付买价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80万元,保险费3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均为6%,进口原油关税税率为3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4)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
A.0 B.55.98 C.242.58 D.2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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