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0年12月4日,某市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称某国有企业董事长范某接受X X公 司贿赂50万元。经过立案侦查,检察院认为范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逮捕, 即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010年12月18日,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12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辩护律师 在庭审时申请传唤公司的知情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同意该申请,决定中止审理,并传唤证人 到庭作证。证人到庭作证时,合议庭在质询中发现,范某还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且已构成犯 罪。合议庭便建议公诉人补充起诉,公诉人当即表示拒绝。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庭 对检察院所指控的贪污罪和新发现的挪用公款罪进行审理后,合议庭作出了判决:判处范某 犯贪污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判后,范 某提出上诉,后又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检察院对该一审判决未提出抗诉,二审法院 经审查后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 问题:上述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