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012年,一网友发帖称,自己网购物品和卖家描述的不一样,沟通不成,遂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卖家后来竟然寄了一套寿衣过来。后经记者调查得知,这名买家交易次数已近400次,在其购物评价中,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间,该网友给卖家的中评和差评多达数十个,其中包括付邮试用6元、10元的商品。为此,有网友质疑,发帖人是不是职业差评师,通过差评来要求商家退款补偿。 近年来,网购日益活跃所催生的不仅有所谓“职业差评师”,还有“专业修改中差评师”。据调查得知,如果给淘宝卖家差评,就会遭到寄忌讳物品、“登门服务”等骚扰,而这些骚扰“专业修改中差评师”的“服务”。 对此,有网友表示,“职业差评师”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收到忌讳物品纯属自作自受;有人则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要求买家删除评价记录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还有人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的骚扰行为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缺乏职权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有关部门应对寄送忌讳物品的行为加以严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将可能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5 ~ 10日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各方认识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