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拟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筹集资产专门用于新建一条生产线(包括建筑物建造,设备购买与安装两部分)。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5年期,面值为3000万元、按年付息一次还本、票面年利率为6%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款2900万元。款项于当日收存银行并专户存储,不考虑发行费用。债券发行2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按转换日债券的面值和应计利息总额转股,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假设2018年1月1日二级市场上与公司发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 (2)2018年2月1日,新建生产线的建筑物开始施工,并支付第一期工程款750万元和部分设备款200万元,5月21日支付第二期工程款1000万元,9月21日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工程开始,并支付剩余款350万元,12月31日设备和建筑物通过验收,交付生产部门使用。并支付建筑物施工尾款450万元 (3)2018年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产的专户存款实际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25.5万元,其中1月份存款利息收入为3万元。 2019年1月3日,甲公司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180万元 已知:(P/F,6%,5)=0.7473:(P/A,6%,5)=4.2124:(P/F,9%,5)=0.6499:(P/A.9%,5)=3.8897 该新建生产线2018年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元
A.198738.45 B.2186122.95 C.1961122.95 D.238486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