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5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经查明,甲企业并非以骗取财物为目的。 (2)2018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甲企业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 (3)2018年3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向其开户银行乙银行申请办理600万元的国内信用证。乙银行向申请人甲企业收取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为甲企业办理了信用证。4月10日,C企业请求付款时,开证行乙银行以甲企业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以及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若B企业于2018年4月15日提示付款,乙银行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拒绝付款 B.无条件付款 C.对甲企业按照汇票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D.对甲企业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