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借款偿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 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 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借款偿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 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 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 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 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