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团中的副主承销商数量的规定为承销金额在5亿元以上、承销团成员在10家以上可设2~3家副主承销商。( ) 承销团中的副主承销商数量的规定为承销金额在5亿元以上、承销团成员在10家以上可设2~3家副主承销商。( ) 分类:证券投资基金(旧版) 题型:多选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