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小兰与小米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至D市K区法院,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用打电话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小米不服向D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二审法院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K区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时,应当先行调解 B.法院以打电话的方式向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的做法违法
C.二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做法违法
D.当事人可以程序违法为由,向D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