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销售业务,2021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小客车1辆,既用于职工班车又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税控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4 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 000元。
(3)购进生产用化妆品包装盒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4 000元。由于管理不善,该批化妆品包装盒泡水报废。
(4)支付仓库租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 000元。
(5)销售成套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 10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 200元。
(6)委托乙公司加工生产100套新研发高档化妆品,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共计5 000元/套。
(7)进口国外设备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100 000元。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率10%,成本利润率10%;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进口设备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当月销售成套高档化妆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100000+2200)×13%=143286(元)
B.1100000÷(1-10%)×13%=158888.89(元)
C.(1100000+2200)÷(1-10%)×13%=159206.67(元)
D.1100000÷(1+13%)×13%=126548.67(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