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32-33题。
任何语言都存在着歧义现象,汉语也不例外。比如在汉语中,“生意”一词就至少可作两种解释。
一种是指“生机”、“生气”、“生命的活力”和“生命的意趣”,如雪中红梅、雨后春笋、鹰击长空、鱼翔浅底、初生牛犊、二八少女,都可说是生意盎然的象征。另一种是指做“买卖”,亦即“商业经营”,如摆摊设点、沿街叫卖、坐铺掌柜、长途贩运、挟包公关、炒股放债,也都叫做“生意”。这两种“生意”,其“能指”相同,但“能指”下边蕴含着的“所指”却迥然有异。
文人们历来看重的显然是前一种“生意”。明代学者张岱曾说,弹琴拨阮,蹴鞠吹箫,唱曲演戏,描画写字,作文赋诗,凡诸百项,皆借此一口“生鲜之气”,得此生意者,自致清虚,失此生意者,终成渣秽。
清代学者王夫之也认为,写作时含情能达,会景生心,体物得神,有了生意,便自有灵通之句。由此看来,要使生活之树常青,生命之藤常绿,就缺少不了这股勃然于体内飘然于形外的生意。
商人看重的则是后一种“生意”。司马迁在《史记》中把经商活动称作“货殖”,望文生义,即“以物生物”。做生意就像饲养母鸡一样,抛出的是麸糠,获致的是鸡蛋甚至金蛋。就其手段而言,无论是精打细算还是巧取豪夺,是倒买倒卖还是囤积居奇,生意的好坏,全是以赚钱的多少为尺度的。
“这两种‘生意’,其‘能指’相同,但‘能指’下边蕴含着的‘所指,却迥然有异。”
从第2段文字看,张岱和王夫之对“生意”作用的评价有没有区别 请简述理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