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题目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目类型:选择题 查看权限:VIP 题目内容: 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A.法院按督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 B.行政判决书 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D.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文书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
马超租住了H市甲、乙、丙共有的房屋,后马超因为调到1市工作,不再租用此房。2019年1月甲和乙将马超诉至法院,要求马超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要求马超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 马超租住了H市甲、乙、丙共有的房屋,后马超因为调到1市工作,不再租用此房。2019年1月甲和乙将马超诉至法院,要求马超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要求马超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马超辩称自己工作调离H市后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 题型:选择题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