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6月18日晚11时30分,××村一组村民刘某的女婿陈某喝酒后从其妻手中抢走不满两周岁的男孩,声称要把小孩从铁索桥上扔下去。接到报案后,执法干警火速赶到现场,见陈某将自己的小孩抱在手中,身体靠在10米多高的铁索桥边沿,并声称:“如果你们不答应这桩婚事,我现在就把小孩从桥上扔下去。”干警们一边作劝解疏导工作,一边迅速靠近当事人陈某,劝解持续了十几分钟,陈某终于打消了铤而走险的念头,抱着孩子走下了铁索桥。 事后,警察局对当事人陈某铤而走险的原因作了细致调查,得知两年前陈某与刘某的女儿自由恋爱并同居生活,遭到其父母刘某的坚决反对。刘、陈二人私自外出谋生,期间生一男孩,两年后回到刘家,要求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而遭到刘某夫妇强烈反对,因此陈某借醉酒之机,从妻子手中抢走小孩。
刘某夫妇的做法是否触犯了法律,应以何种方式解决最为妥善?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