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李觐于3月1日向信用社提出贷款10万元,兴办一个养鸡场,并以价值10万元的组合音响一套作抵押的打算。3月5日信用社打电话告知同意,次日双方在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合同中也未对利率加以约定。3月7日,李觐领取了首批5万元贷款。3月9日,李觐之妻突然病倒,李觐的钱及贷款业已投入养鸡场建设中去,李觐只好向熟人借钱,方辉同意借给其1万元,借期1年,利率10%,但先行将该利息扣除,并当即交付了9000元钱。同时约定以李觐的组合音响为质押,但仓促间并未来得及把该音响交给方辉。因钱不够,李觐又向同学王群借钱2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李觐之妻出院时王群把钱给李觐。双方未约定利息。根据此案情,试回答下列题: 李觐与信用社间的贷款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 A. 3月1 日
B. 3月5日
C. 3月6 日
D. 3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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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