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l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

  • 题目分类: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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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l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分居2年,分别居住于A市安平区各自父母家中。A市升湖区法院以申请管辖权异议超过申请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张成功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升湖区法院查明情况,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安平区法院。安平区法院接受移送,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安平区法院在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调解。黎明丽声称:2005年12月,其与张成功结婚,后因张成功有第三者陈佳,感情已破裂,现要求离婚。黎明丽提出,离婚后儿子张好帅由其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现双方存款36万元(存折在张成功手中),由2人平分,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张成功承认:2005年l2月,其与黎明丽结婚,自己现在有了第三者,36万元存款在自己手中,同意离婚。同意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同意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园其是黎明丽与前男友所生。黎明丽承认:张好帅是其与前男友所生,但在户籍登记上,张成功与张好帅为父子关系,多年来父子相称,形成事实上的父子关系,故要求张成功支付抚养费。调解来能达成协议。在随后的庭审中,黎明丽坚持提出的请求;张成功对调解中承认的多数事实和同意的请求予以认可,但否认了有第三者一事,仍不同意支付张好帅抚养费。黎明丽要求法院通知第三者陈佳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安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黎明丽、张成功婚姻关系;张好帅由黎明丽行使监护权,张成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存款双方平分,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共有财产分割争议。法院根据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有第三者的事实,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张成功存在过失。

请回答第1~6题。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成功行使管辖异议权符合法律的规定

B.张成功主张管辖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C.升湖区法院驳回张成功的管辖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D.升湖区法院对案件进行移送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古某是惯偷,因其喜好古董,因此经常行窃此类物品。某日,其听说商人张某家收集了大量古董,于是打算对其下手。古某听手下说,17 岁的小混混林某是张某的外甥,古某认为林某一定熟悉张某家环境,叫他一起去可以帮上忙。于是,古某找到林某,要其绘制一张张某家的地形图,并在其行窃时为其望风。林某胆小,不敢参与。古某威胁道,“如果不去,小心你的小命!”林某无奈,被迫答应了古某的要求,为其绘制了一张地形图。某日深夜,二人来到张某家,古某潜入张某别墅内,林某在门口望风。古某从张某家中窃得青铜器若干、字画数十幅以及玉器3 件。林

古某是惯偷,因其喜好古董,因此经常行窃此类物品。某日,其听说商人张某家收集了大量古董,于是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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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

2003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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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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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的同学小费与小罗进行了讨论。小费认为: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是法律产生的主要标志;②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塞尔尼茨克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③欧盟法这样的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是法律发展的方向。小罗认为:①中世纪神学政治的鼻祖奥古斯丁是法的起源神创说的代表;②美国的庞德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③资本

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的同学小费与小罗进行了讨论。小费认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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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质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无付款的义务?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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