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995年5月,李某因为与其妻子赵某发生激烈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赵某在2002年1月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在2003年3月4日宣告李某死亡。李某的遗产由其妻赵某、其女李甲、李母依法继承。后经证实,李某并没有死亡,他在外地与张某结婚,并育有一子李乙,后李某由于患病于2005年2月2日去世,去世前立有遗嘱,将其在家乡的遗产(包括其与赵某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和与赵某二人的存款2万元)全部由其子李乙继承。李乙之母张某作为李乙的法定代理人,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一案应当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2.本案应当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
3.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是何时?
5.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应当怎么样处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